当前位置: 首页 » 资讯 » 机械 » 正文

孟姜女的丈夫是谁(历史上孟姜女哭长城是真实事件吗)

发布日期:2023-06-06 15:21:02     浏览次数:5
核心提示:孟姜女的故事最早出现在《左传》。注意作为最早的原型,故事主角“孟姜女”并没有留下真实的名字,而是以“杞梁之妻”出现,讲述了齐国将领杞梁战死,齐侯得胜回来,在郊中遇见杞梁的老婆,这么一个简单的事。

孟姜女的故事最早出现在《左传》。注意作为最早的原型,故事主角“孟姜女”并没有留下真实的名字,而是以“杞梁之妻”出现,讲述了齐国将领杞梁战死,齐侯得胜回来,在郊中遇见杞梁的老婆,这么一个简单的事。

中国有四大民间传说,其中时间背景最早的当属《孟姜女哭长城》,论其年代已经流传了二千多年,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,流传至今。

然而历史的漫长变迁,很多真相湮灭在故纸堆中,哪怕《孟姜女哭长城》也不例外,至今还存在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。

比如,孟姜女的老公到底是谁?

方良喜,范喜良(梁),万喜良,万杞良

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可能会嗤之以鼻,那么你大可留下你所知道的答案,然而对比之后,你一定会惊诧地发现,为什么大家说的都不一样呢?

到底谁对谁错呢?

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,首先要从《孟姜女哭长城》的起源说起。

起源之谜

孟姜女的故事最早出现在《左传》。

齐侯还自晋……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……齐侯归,遇杞梁之妻于郊,使吊之。

注意作为最早的原型,故事主角“孟姜女”并没有留下真实的名字,而是以“杞梁之妻”出现,讲述了齐国将领杞梁战死,齐侯得胜回来,在郊中遇见杞梁的老婆,这么一个简单的事。

《檀弓》也引用了这个故事:“杞梁死,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。”在原有的基础上,多了几分哀色,但男主人公依然还是叫“杞梁”,女主人还是没名。

《孟子》上也提到这个故事。说“华周杞梁之妻哭其夫而变国俗。”

由此可见,早在秦始皇之前已经有了相关的记载。然而并没有指名女主人公的姓名,只是提到了故事的男主角,杞梁。

如果说“杞梁”是孟姜女的老公,那么什么时候变成“万喜良”或者“范喜良”呢,孟姜女的名字什么时候出现的呢?

故事之谜

在汉朝之前,孟姜女的名字都没有出现,仅仅只是作为“杞梁之妻”以历史事件见于文牍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在后人大胆想象中,不断被完善丰富。

西汉时期,刘向在《列女传》中首先提到“杞梁之妻”在夫死后哭倒了城墙。

而到了东汉时期,王充《论衡》里不但指名了是杞城,而且还给出了更具体的数据,“崩城五丈。”

或许认为哭倒城墙效果还不够惊心动魄,到了三国时期,曹植在《黄初六年令》中干脆写道“杞妻哭,山为之崩”,风格迥变,完全成了玄幻故事。

如果按照这个套路下去,多半就应该哭倒天地了。但一直到唐朝的《同贤记》,风格突变,“杞梁之妻”有了姓,但还不是孟姜女,而是孟超女。

书中说燕人杞良避始皇筑长城之役,逃入孟超后园;撞见了正在洗澡的孟超女儿,孟仲姿。

一番误会之后,两人结为夫妻。然而没过多久,杞良被官员抓走,活活打死之后筑入城墙内,孟仲姿哭倒城墙,而后刺指血滴白骨,终于找到了自己丈夫尸骸。

到此为止,孟姜女的故事才算完成了定型。

第一、杞梁改名为良。

第二、时代变成了秦朝。

第三、杞梁之妻名字第一次出现,姓孟名仲姿。

第四、杞良死后被筑在长城内。

第五、尸骨太多,只能滴血认骨。

然而,问题到此也越来越多,孟仲姿怎么变成孟姜女的呢?有关的真相依然扑朔迷离。

送衣之谜

在敦煌石窟中发现的藏书,除了佛经还有大量的文人诗曲。其中有一首小曲称杞梁为“杞梁”,称其妻为“孟姜女”,又说“造得寒衣无人送,不免自家送征衣。长城路,实难行……愿身强健早还归”。

到此为止,孟姜女的故事进一步得到了完善,丰富了情节内容,从以往“夫死哭城”而变为“寻夫送衣”,进一步刻画了人物形象。而孟姜女一名也坐实了。

寻夫送衣一件事也是有来历的。汉代以后因为镇守边疆,很多诗词都体现千里寄相思的内容。

例如“裁用笥中刀,缝为万里衣”,”念君方远徭,望妾理纨素”,“玉阶风转急,长城雪应暗”等等。

揭晓秘密

说了怎么,我们不难发现《孟姜女哭长城》的故事不是一蹴而就的,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,不断完善形成而来。

至于杞梁为什么变成范喜良,或者万喜良的答案也随着呼之欲出。

杞梁是作为罪犯被罚修筑长城的,所以宋代唱词为了押韵,就在姓名前加了“犯”字,以示罪犯杞梁。

而由于古代百姓大多不识字,所以口口相授,以讹传讹,误听为“范杞梁”,而后又因为地方口音差异,又变成了“范喜良”,“万喜良”等等各种叫法。

呜呼!历史就是这样,有时候看着不可思议,无法解释的事情,只要找到了线索顺藤摸瓜,不难发现真相。可这个真相简单的可怕,让人不敢相信。

但真相就是真相,无法改变!

头条分类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信息由各公司自行发布,请在交易前确认真实合法性,本站不承担任何交易及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!